(来源:南京晨报)
转自:南京晨报
随着“双12”购物节落幕,2025年年终消费高峰已至,快递行业迎来全年最繁忙的时段。然而,在海量包裹涌向千家万户的同时,不少因技术应用与管理漏洞引发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虚拟号码导致收件人无法及时获知包裹到达,没有经过同意快递就被随意放在家门口、站点擅自“财务签收”了疑似丢失的包裹……
“我买的东西去哪儿了?”——虚拟号让包裹“失联”
“平时工作忙,缺什么少什么,往往会选择网购。”南京市民俞女士告诉记者,她习惯通过电商平台下单,快递通常会送到家门口或小区内的丰巢智能柜。“我也关注了丰巢公众号,能及时收到取件通知,挺方便的。”
但上个月的一次购物经历,却让她感到困惑又无奈。她在一家微店购买了几盒面膜,一周后准备使用时,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从未收到包裹。“我赶紧翻聊天记录,联系卖家,最后辗转找到快递公司。对方说,因为平台用了虚拟号码,他根本联系不上我,只能按默认方式投递到丰巢柜。”
问题在于,由于虚拟号码无法与俞女士在丰巢绑定的真实手机号匹配,系统未能推送取件提醒。“我怎么可能天天盯着物流信息?万一不是面膜,而是生鲜、药品,放几天就坏了,损失谁来承担?”
俞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多位消费者反映,部分平台默认启用虚拟号码,关闭选项却并不容易找。更令人困扰的是,即便用户主动关闭了虚拟号功能,仍可能无法彻底关闭,导致信息脱节。
市民吴女士就非常不喜欢虚拟号,因为虚拟号让她好几次找不到自己的件。于是她一个平台一个平台,将自己常用的淘宝、抖音、京东、拼多多等多个平台的虚拟号功能关闭了。但遗憾的是,个别第三方购物平台依然给她使用虚拟号。不胜其烦的她询问商家和平台客服,最终得到的结果是,虽然自营商品肯定会因为她的设置取消虚拟号,但该平台第三方卖家的件,依然会自动使用虚拟号发货,而且无法取消。
“虚拟号的初衷是保护隐私,这我们理解。”俞女士表示,“但如果我们主动要取消都取消不了,给取件带来不便,那这个‘保护’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丰巢会员也“中招”:虚拟号致取件额外付费
“我发现最近越来越多的快递,有时是送货上门,有时是放丰巢柜,这个没问题,但问题是压根不会通知我。”市民孟女士告诉记者,“我记得此前有过规定,快递员在投递之前,需要电话告知,但实际上我感觉这条规定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远了。”正因为不少快递员并不会电话通知,如果再碰上平台使用了虚拟号,两种情况的叠加,给孟女士带来不小的困扰,“虽然我是丰巢会员,7天内取件免费,但有时候平台使用了虚拟号,部分能关联到我的丰巢,有时候却不能,快递员只能根据虚拟号码投递。”孟女士说,结果有好几次,她找到了包裹却要交钱,她就根据滞留时间,曾经交了0.5元到两元不等,因为快递员存入的号码不是她丰巢会员的号码,而是直接用的虚拟号码。
另外,市民马先生也对于快递员不再电话通知感到不满,“丰巢现在使用了微信公众号通知,但我习惯了看短信和接电话,结果一个包裹滞留了不少天。”
类似情况屡见不鲜。在面临被收费的时候,部分快递员会出于歉意主动报销,还有的快递员会主动为其取出重新投递一次,但更多时候,这笔“隐形成本”最终由消费者默默承担。
不经过同意就放门口导致快递丢失屡有发生
包裹放门口,或者放楼下前台,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这种情况以前一般都是三通一达这些运费比较便宜的快递,放门口她也就忍了;最近这些天,包括顺丰,还有一直服务很好的一家购物平台自营配送,也有那么几次出现了东西直接放门口,不打电话,甚至门都不敲一下的情况。这就让她有点难忍了,因为这些快递的价格不低,这是明显的服务降级了。最主要的是,放门口的话,她就需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一旦有收货的通知,就要赶紧通知家人开门拿,或者下楼去拿,她最近就被送丢了一双鞋子。最近小区群里也经常有前台快递不见了寻找的留言。
“财务签收”成潜规则?包裹丢失却依然被签收
比取件不便更令人不安的,是包裹在未实际交付的情况下被“签收”。
市民王女士反映,最近她网购了一件物品,好几天都收不到货。过了一阵子去查看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签收”。一头雾水的她打电话询问快递员,快递员说,这件货压根都没有到过他手里,他更是没有投递过,而是在站点就被签收了。
“我看物流信息,写的是‘财务签收’。财务是谁,为何要代我签收?”后来她才知道,这是站点内部操作——只要包裹滞留超过三天,就有可能被处罚,而她的这单因为包装很小,因此大概率是丢件了。网点之所以先点签收,备注财务,意思是等客户来找,只要客户联系,就走理赔流程。
“可如果我不记得有这个包裹呢?它是不是就永远‘消失’了?”王女士质疑道。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超期强制签收”现象在部分末端网点确有存在。一名业内人士透露:“他们会考核签收率,压得特别紧。三天没送出去的件,不签收会影响网点评分。所以有些站点就搞‘财务签收’‘他人代签’这类操作,先把数据做上去。”
监管回应: 虚拟号非强制,隐私保护有多种方式
针对虚拟号码无法取消的问题,南京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一般这种虚拟号码的约定是寄件人和平台之间的,在我国的《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中,确实要求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比如隐去手机号6位以上。”但其实,保护个人隐私有多种方式,使用虚拟号码是一种,隐去部分手机号码也是一种。是否采用虚拟号,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管理部门并不会强制使用哪种隐私保护方式。
对于“财务签收”等虚假签收行为,南京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回应:“国家规定快递必须经收件人同意才能签收。任何未经确认的‘虚假签收’都是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罚。”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消协发声: 平台应保障用户知情权与选择权
对于目前消费者反映比较大的快递乱投递,甚至丢失的问题。南京市消协人士表示,今年“双11”和“双12”外表看似并不火爆,是消费者已经习惯了商家的优惠套路。商家也通过主动提前和延续优惠,导致消费热潮持续不断,其实是拉长了网购消费的旺季。从一方面来讲,这是好事;从另一方面来讲,也给快递增加了压力,很多快递员也反映单太多,来不及打电话,送不过来。大多数快递企业通过科技手段给消费者发信息或者电话回访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投递方式或地点。但也有少数快递人员违反规定,单方面处置快递,造成快递丢失的情况。
另外,消协人士表示,虚拟号码作为隐私保护技术之一,其应用应以不损害消费者基本权利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当前部分平台强制启用虚拟号且不提供有效通知机制,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接收包裹,甚至产生额外费用,已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协建议消费者及时接听通知信息,查询快递进度,以防快递长期无人领取。同时,快递企业应加强对快递人员的管理,禁止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快递。对已经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保留证据,要求赔偿。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杨静 仲敏 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