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存在员工违规买卖证券、违规操作客户账户及员工管理不到位等多项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项违规行为曝光 合规管理存漏洞
黑龙江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国泰海通证券黑龙江分公司存在三大违规问题:
一是员工违规买卖证券;二是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对员工管理不到位。监管部门指出,该分公司未能有效识别并防范上述行为,反映出其对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要求限期整改 公司需提升合规水平
黑龙江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要求,国泰海通证券黑龙江分公司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根据公告,该分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处罚再次凸显了证券行业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分支机构在员工行为管控和合规体系建设方面的责任。业内人士表示,证券公司需进一步强化内部合规管理机制,完善员工行为监控系统,从源头防范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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