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75,简称“汉马科技”)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韶关瑞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韶关瑞力”)等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最新进展。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该案涉案金额合计约1212.6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暂未收到回款,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源于韶关瑞力未按经销协议约定支付车款。汉马科技于2024年5月22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韶关瑞力及其担保人钟华明、刘大芹支付欠款及违约金。根据诉讼请求,韶关瑞力等需支付的欠款本金为1187.7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约金为24.85万元,自2025年1月1日起的违约金以1187.7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02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此外,案件相关费用方面,一审受理费10.57万元、保全费0.5万元,由韶关瑞力等共同负担受理费9.46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58万元由韶关瑞力负担。
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后,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皖0504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于2025年10月21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汉马科技表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公司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项目内容 | 具体金额/情况 |
|---|---|
| 欠款本金 | 1187.74万元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违约金 | 24.85万元 |
| 2025年1月1日起违约金计算方式 | 以1187.7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02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 一审案件受理费 | 10.57万元(其中韶关瑞力等共同负担9.46万元) |
| 一审保全费 | 0.5万元(由韶关瑞力等共同负担) |
| 二审案件受理费 | 6.58万元(由韶关瑞力负担) |
| 截至公告日回款情况 | 暂无回款 |
| 对公司损益影响 | 暂无法预计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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