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念明 左振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作为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的重要战略任务,并将“大力提振消费”摆在突出位置,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锚定了前进方向。面对现阶段有效需求不足等情况,应更好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和民生保障作用,推动金融政策疏通货币传导渠道、强化对关键领域的精准支持,实现财政与金融协同发力,为提振消费注入强劲动能。
大力提振消费是“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十五五”时期,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大力提振消费已不仅仅是短期内刺激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是中长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核心动力。
从外部看,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做强国内大循环已成为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必由之路。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重塑,西方对华“脱钩断链”“科技封锁”、关税壁垒等经济摩擦加剧,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对国内供应链韧性和外部市场需求稳定性造成挑战。在此背景下,坚持做强国内大循环,加快形成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以国内循环的稳定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选择。
从内部看,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正在重塑,大力提振消费是我国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大力提振消费是坚持扩大内需这一战略的核心支点。近年来,国内大循环的关键堵点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其根源是消费不足,传统投资驱动发展模式的边际效益逐步递减,内生增长动能亟需重塑。另一方面,大力提振消费是提升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通过大力提振消费,让经济增长更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福祉提升的多元化消费需求,使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在新的供需平衡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前国内消费潜力释放面临的主要现实挑战
当前国内消费不足并非简单的周期波动,而是供需对接、收入分配、民生保障等领域诸多深层次、结构性矛盾的综合反映,精准识别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传导机制存在的卡点堵点,是找准政策着力点、有力提振消费的关键所在。
一是供需对接存在“断点”。有效需求不足背后是供需两端对接的结构性矛盾,现有供给体系仍然带有明显的“规模惯性”,许多企业在研发、生产和销售环节依然遵循过去高速增长时期的标准化、批量化模式,但在市场中,基本的生存型消费已经被充分满足,新的消费群体不再满足于产品的基本功能,而是追求异质化、个性化的自我表达,当同质化供给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时,市场难免陷入价格“内卷”,这种恶性竞争既损耗了企业利润,也无法真正激发新的消费需求。
二是“增长—分配”链条存在“卡点”。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结构性失调,抑制了居民消费能力的充分释放。首先,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直接导致宏观消费处于较低水平。其次,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劳动者工资增速长期落后于资本收益,抑制了依赖工资收入群体的消费。最后,较大的收入差距拉低了社会平均边际消费倾向,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储蓄对消费的挤出效应。
三是偏高的预防性储蓄加剧了消费“痛点”。当前,我国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保障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推高了居民对未来大额支出的风险预期,预防性储蓄动机加码,居民将收入中本可以用于即时消费,尤其是文化、娱乐、耐用品等生活改善型、个体发展型消费的部分转为储蓄,当这种个体行为成为社会普遍选择,低消费倾向的强化将不利于消费提振,并且这种生存型消费为主的模式也削弱了充分消费对供给侧结构性升级的拉动作用。
财政金融协同为提振消费注入强劲动能
财政和金融作为宏观调控体系中两大关键政策工具,在提振消费方面需加力提效、协同推进,以优化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增收减负改善居民消费能力,以改善民生保障增强居民消费意愿,精准破解制约消费提振的深层结构性难题,为促消费、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财政政策需强化普惠性保障和结构性引导,着力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和居民收入增长预期。总量上,应以精准研判、果断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定居民对经济增长和收入增长的预期,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要紧密结合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全面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结构上,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增加中央财政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尽快探索将部分消费税作为地方税,增强对地方政府促进消费的长效激励;加大对关键领域的研发投入支持,推动形成与新消费需求相匹配的优质供给体系。
金融政策需突出流动性支持和稳定性支撑,促进供需两端扩容提质。供给端,应着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差异化信贷支持,打通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向实体企业传导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企业加大产品创新和供给升级力度,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需求端,以稳定高效的金融市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常态化退市机制,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作用。完善信用评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差异化的普惠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
财政与金融政策应在发力方向、作用机制、力度节奏、工具运用等方面加强系统协同,推动居民消费潜力加速释放。针对供给短板,应加大对科技创新、智能制造、适老化与个性化消费品等领域的倾斜支持,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信贷投放、消费信贷等工具组合,推动企业形成以消费者需求和市场价格信号为引领的产品创新体系。围绕居民收入与民生保障、财政转移支付和公共服务供给,需要与金融的普惠信贷、耐用品消费金融、养老金融等政策协同设计,在改善居民收入预期的同时降低家庭支出压力,共同推动消费从“愿消费”向“敢消费”“能消费”转变。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