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6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110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公司落实相关问题,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收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证说明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