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稽核审计委员会承接其全部职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西藏监管局发出的《西藏金融监管局关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藏金监复〔2025〕125号),自办理完市场登记之日起生效(即2025年12月26日),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稽核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格桑旺久同志、李勇同志、姚远同志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