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2月26日反馈了督察意见。青海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扛牢“国之大者”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截至目前,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81.9%,剩余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督察期间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现将青海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国之大者”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压实整改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政治责任。省委全会多次对督察整改作出部署,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及专题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持续强化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和现场办公,实地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整改落实。建立省级分管领导分片包干督导整改工作机制,全过程闭环推动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将年度整改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限倒逼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调度督办。立足“当下改”,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则》,整改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销号一个。聚焦“长久立”,修订《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着眼治“小病”防“大病”,创新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做到问题早防范、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建立整改工作周报告、月调度、大事记等机制,强化派驻监察、约谈通报、专案盯办。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督察整改情况,公开曝光和通报督察典型案例,确保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省、市、县三级宣传联动机制,依托“一台一报一网双微”宣传矩阵,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专班,对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狠抓典型案例整改,以点带面提升整改质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一个问题整改带动一个领域整治提升。组织开展盐湖资源开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制定《青海省推动盐湖资源有序开发产业绿色发展方案》《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科学有序推进盐湖资源开发利用。全面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排查整治,健全完善生态基流保障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并纳入全国监管体系,流域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集中财力物力积极实施排水管网排查治理、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等项目,实施城乡垃圾污水等问题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全省县城以上地区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3%。制修订《青海省草原修复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等11项制度办法,建立草原生态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管理,确保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深入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大排查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问题解决。
二是持续深化攻坚治理,推动环境质量稳固改善。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获2024年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8%,PM_[2.5]浓度平均为19.1微克/立方米。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修订《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推进长江、黄河和青海湖等重点流域湖库保护治理,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城市内涝治理,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体优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分类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省土壤环境持续保持清洁。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西宁市实现全域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三是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不断巩固生态保护成效。三江源国家公园进入高质量建设新阶段,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准备全面完成,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高水平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成型。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过程中,探索建立青海湖旅游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三证”管理机制,全过程加强旅游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和监管。2024年全省各级投入生态文明领域建设资金266亿元,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林草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60%以上,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双缩减”,雪豹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加。实施巩固提升青海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三年行动,木里矿区后期管护持续加强,复绿区植被覆盖度稳定在70%以上。全省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全面推进、协同共治,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三、坚持生态优先,纲举目张谋划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目标,颁布实施全国首部以“生态优先”为核心原则的地方性法规《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出台《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完善盐湖产业发展制度规划体系,组建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面推动盐湖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一体化推进格局,全省电力总装机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新能源占比分别达94.6%、70%,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高水平编制完成《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聚力构建“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发展格局,青海湖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旅游人数和收入均增长20%。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分类推进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力发展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深化“农体文旅商”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二是注重科技创新蓄势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立足清洁能源优势,创造性提出把绿色电力转化为绿色算力,青海绿色算电协同发展实施方案获批,成为全国首个试点省份。出台绿色算力基地建设方案,制定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等级评定、基础设施算力能效等5项地方标准,聚力打造立足西部、服务全国的绿色算力产业基地。建设全球首个“自发、自储、自用、自保”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示范项目,已建在建标准机架18.9万个,算力规模达1.7万P,“1+2+N”算力布局初步建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瓦里关曲线彰显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三江源一号卫星成功发射有力支撑地表生态系统遥感监测,海南州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见证江河源区的绿色崛起,科技助推“高地”“四地”建设和绿色算力发展的作用持续增强。
三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聚焦工业、建筑、财政、金融等领域,制定实施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业绿色转型、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等多项制度文件,一体构建“省级牵头抓总、部门高效协同、行业协调推动、地方细化落实”的工作制度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新建项目能效准入,深入推进技改,实施44个重点节能及绿色制造项目,发布全国首个金融领域企业电碳账户管理规范,发放优惠贷款114.5亿元,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成效明显,带动碳减排700万吨以上,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现场碳核查及复核100%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优化完善环评分级审批管理等政策体系,全面实施青海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助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青海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守护好三江源“中华水塔”,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从严从紧做好验收销号,持续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