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两则征求意见稿,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旨在更好支持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特别是对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参与“以旧换新”的职工给予额外支持。征求意见期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4月3日止。

佛山拟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佛山市拟大幅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拟调整至12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拟调整至100万元。其他档次的最高额度也将同步调整。
此次新政草案的另一大亮点是扩大了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适用范围,并新增了支持场景。购买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标准的住房,其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幅度提高至20%。同时,这一上浮优惠的适用范围从原先的仅限首套住房,扩大至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新政草案新增对参与佛山市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范围内购房职工的支持,其最高贷款额度同样可享受20% 的上浮。
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贷款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明确了更严格的缴存义务规定。文件拟规定,受托银行需在受理贷款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积金中心则需在收到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此举将显著提高贷款办理效率。草案新增明确规定,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若出现连续9个月或累计24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在结清贷款前,其剩余贷款的利率将调整为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若为浮动利率则按规定上浮),以强调缴存义务的持续性。
目前,上述两份征求意见稿正通过佛山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3月26日至4月3日期间,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实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sgjj@foshan.gov.cn,并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此次政策调整若最终实施,将有效降低佛山刚性和改善性购房家庭的资金压力,并进一步引导绿色、高品质住房消费,同步支持本市“以旧换新”政策的推进。
来源: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图:记者 张嘉培
编辑:严哲川
校对:吴方舟
审核:郑健龙
签发: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