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7月23日宣布,因谷歌在网络搜索和应用商店业务中违反欧盟《数字市场法》,对其处以共计8.9亿欧元罚款。其中,针对搜索服务“自我优待”违规处以4.6亿欧元,针对应用商店导流限制违规处以4.3亿欧元。
欧盟委员会声明显示,谷歌在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自家购物、酒店、交通和体育等服务,使第三方同类服务无法获得同等展示机会,构成对自有服务的“自我优待”;同时,谷歌限制应用程序开发者告知用户可通过“谷歌市场”以外渠道以更低价格购买服务,并阻碍开发者引导用户在外部完成交易。
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公平、非歧视性对待搜索结果中的第三方服务,允许开发者自由向用户推广优惠并在“谷歌市场”外完成交易,谷歌须在60天内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追加罚款。欧盟竞争事务负责人Teresa Ribera表示:“谷歌未能有效遵守《数字市场法》,今天我们针对这些违规行为采取了果断而适度的执法行动。最优秀的产品应当因为自身更出色而获得成功,而不是因为它们归搜索引擎运营公司所有。”
谷歌全球事务总裁Kent Walker回应称:“《数字市场法》的执行持续破坏用户每天使用的产品,为了遵守规定,我们不得不取消欧洲用户喜爱的实时搜索功能,例如酒店、航班和餐厅的即时价格及实时可订信息,同时拆除Google Play上的安全保护措施。”
此前,欧盟曾于2018年认定谷歌利用安卓系统垄断市场,处以约43.4亿欧元罚款,2022年欧盟常设法院维持主要结论,将罚款调整为41.25亿欧元。2025年,欧盟还曾以违反《数字市场法》为由,分别对苹果、Meta处以5亿欧元和2亿欧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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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