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作为配套措施之一,自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在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基础上,额外免费查询两次。
中国人民银行在通知中明确,此次调整旨在配合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落地实施,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用报告、了解自身信用状况的需求。据了解,此前个人每年通过自助查询机、柜台等线下渠道查询信用报告,前两次为免费服务,自第三次起需按规定付费。线上查询渠道则保持免费。
此次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核心内容为,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信贷逾期信息,若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相关逾期信息将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不予展示。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由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提醒公众,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行为均属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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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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