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完善对支付机构的差异化监管,通过分类评级体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根据办法,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将围绕七个核心模块展开,分别为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和经营稳健性。评级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规范模块权重最高,为25分;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与经营稳健性三个模块各占15分;用户权益保护、备付金管理和公司治理模块分别占10分。各模块内设定了由定量与定性指标构成的评级要素。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行业风险状况与监管资源配置情况,灵活调整分类评级工作的开展频率。评级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监管内部工具使用,原则上不对外公布。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评级结果可向其他监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提供,但接收方需承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的义务。
该办法明确规定,支付机构不得将自身的分类评级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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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