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公告称,公司此前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7,1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9,999,520.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878,597.6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68,120,922.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6年7月9日出具对应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星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龙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6年8月7日,募集资金尚未划转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把相应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专户,协议各方将按约定共同履行职责,保障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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