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限。对购买外环外(包括原实施差异化政策区域)住房的,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其他区域为25%。本通知自2026年8月2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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