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截至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的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有5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总金额6899.7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有3项取得进展,涉及金额约6851.68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有2项取得进展,涉及金额约48.07万元。公告同时指出,除上述5项案件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告显示,在作为原告的案件中,1项裁定发回重审,1项已结案,1项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作为被告的2项案件均已结案。公司表示,对于作为起诉方的案件,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款项回收以改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对于作为被告方的案件,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审理、结案或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其中,公司与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程合同纠纷案已尘埃落定。该案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公司近日收到二审判决书((2025)皖13民终5532号),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要求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华骐环保工程进度款2420.6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420.69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21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为止),该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部分)
| 序号 | 受理日期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审理机构 | 案件进展 |
|---|---|---|---|---|---|---|
| 1 | 2024年5月7日 | 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951,667.00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已结案,公司诉求得到支持 |
| 2 | 2024年6月12日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1,180,039.86 | 北京市仲裁委 | 已结案,公司诉求得到支持 |
| 6 | 2025年1月24日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买卖合同纠纷 | 42,384,692.66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二审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 |
| 8 | 2025年4月21日 | 宿州市安国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工程合同纠纷 | 24,280,852.00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二审已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 序号 | 案件概况 | 涉案金额(元) | 案件进展 |
|---|---|---|---|
| 1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共4件 | 1,195,312.00 | 部分案件已调解,签订分期付款协议;部分案件已立案,开庭当日原告撤回申请;部分案件已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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