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601011.SH)1月6日盘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近日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宝泰隆集团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宝泰隆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万—4000万股。截至目前,宝泰隆集团累计增持宝泰隆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宝泰隆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局同时要求宝泰隆集团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集新能源、纳米新材料、煤基石油化工、化工、发电、供热、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公司现已形成以量产“原煤、焦炭、粗苯、煤焦油”为基础,以衍生“水泥、砌块、发电、供热”为辅助、以“甲醇、汽柴油、针状焦、精蒽、咔唑、吲哚”为战略延伸的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条。
宝泰隆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下滑57.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5.57万元,同比由亏转盈。
截至1月7日9点35分,宝泰隆的股价3.47元/股,总市值66亿元。(《理财周刊-财事汇》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