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6-00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概述
近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86,25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合肥分行”),为其在中信合肥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用于前期要约收购亚锦科技5.00%股份)提供担保;将所持有的亚锦科技67,506,372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为其在招行合肥分行申请的并购贷款(用于前期收购宁波正通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孚能源的股权)提供担保。上述质押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二、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7191291T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康金伟
注册资本:375,035.4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3月11日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新建路2号1幢1号13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中信合肥分行质押情况
质押登记编号:2601060004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出质人: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证券数量:86,250,000股
2、招行合肥分行质押情况
质押登记编号:2601060005
质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出质人: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证券数量:67,506,372股
四、本次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安孚能源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亚锦科技股份是基于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质押子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及亚锦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1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9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34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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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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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