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艾比森”)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决定提前终止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根据公告,丁彦辉原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即不超过1107.30万股,但实际仅减持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足0.01%,剩余未减持股份在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减持计划执行:原拟减持上限1107万股 实际仅完成0.0036%
公告显示,艾比森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丁彦辉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009股(含本数),占预披露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的3%。
然而,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丁彦辉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400股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股)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
| 丁彦辉 | 集中竞价 | 2025年11月24日 | 15.74 | 400 | 0.00% |
持股比例未发生实质变化 控制权稳定
从持股变动来看,本次微量减持未对丁彦辉的控股地位产生影响。公告数据显示,减持前丁彦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671,549股,占总股本33.78%;减持后持股数量为124,671,149股,占总股本比例仍为33.78%,持股比例未发生实质变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从31,167,887股减少至31,167,487股,占总股本比例同样维持8.44%不变。
终止原因: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艾比森在公告中表示,丁彦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上限。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丁彦辉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
公告同时强调,丁彦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市场影响:传递积极信号 稳定投资者预期
分析人士指出,控股股东在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的情况下提前终止,且实际减持规模远低于计划上限,通常被视为对公司当前估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有望对市场情绪及投资者信心产生积极影响。不过,具体影响仍需结合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及市场环境综合判断。
截至公告披露日,艾比森未披露丁彦辉后续是否有其他股份变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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