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郜亚章)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释放职工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充分释放职工消费潜力。
《通知》提出拓展职工文旅消费权益。支持基层工会使用会员会费,为会员统一购买内蒙古文旅一卡通、盟市文旅年卡等景区年票。支持基层工会发放工会消费券,为会员采购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文艺演出等优质文旅产品,拓宽消费券使用场景。《通知》鼓励全区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剧场剧院等文旅场所每月固定设立“工会会员日”,对持卡会员推出专属折扣、优先体验等特惠服务。鼓励各地依托“北疆工惠”等数字化服务平台,整合非遗文创、酒店民宿等优质资源。
在丰富职工文旅活动方面,《通知》提出开展“全区工会会员畅游内蒙古”春秋游活动。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丰富职工休闲体验。为提升文旅活动供给品质,《通知》鼓励文旅部门积极引进保利剧院等国内外优质文艺演出,持续办好夏冬那达慕、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品牌文旅活动。同时,支持盟市、旗县两级工人文化宫常态化开展“文惠职工”演出、职工文艺汇演、艺术培训等活动。此外,基层工会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新增一次全员性文体活动,扩大文体活动覆盖面。
为确保职工文旅消费需求充分释放,《通知》明确加强职工文旅消费保障。推动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引导职工结合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合理安排错峰休假、分段休假,满足并释放职工文旅消费需求。倡导职工持文旅年卡开展亲子游、家庭游、全季游,鼓励相关企业推出面向工会会员的加油洗车、餐饮购物、交通出行等配套优惠服务。围绕劳动节、暑假、国庆节、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文旅资源展示、优惠政策宣讲等活动,吸引职工及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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