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对慧研智投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下称“慧研智投陕西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公告显示,该分公司存在未注册人员荐股、投顾建议依据不足、网络直播误导性宣传及账外账等多项违规行为,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多项法规。
违规行为:未注册人员荐股、投顾建议依据不足等四项问题
陕西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慧研智投陕西分公司存在四项主要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 违规行为具体表现 | 行为概述 |
|---|---|
| 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出具具体投资建议 | 非合规投顾人员直接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
| 个别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的合理依据不足 | 投顾在提供建议过程中缺乏充分的分析依据 |
| 个别投资顾问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时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和对个股作出具体投资建议 | 直播中存在夸大宣传或不实陈述,并直接推荐个股 |
| 存在账外账 | 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外资金往来 |
监管依据: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多项法规
陕西证监局指出,上述违规行为违反多项监管法规。其中,“未注册人员出具投资建议”“投顾建议依据不足”“网络直播误导性宣传”分别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下称《暂行规定》)第七条(投顾人员需注册登记)、第十六条(投顾建议应具备合理依据)、第二十四条(禁止误导性宣传及违规荐股);“账外账”问题则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下称《廉洁从业规定》)第八条(禁止账外账等廉洁风险行为)。此外,公司整体合规管控不足,违反《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投顾业务合规管理要求)。
处罚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依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及《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陕西证监局对慧研智投陕西分公司作出两项监管措施:
一是责令限期改正,要求公司自收到监管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违规问题整改,加强内部管理、业务活动及从业人员的合规管控,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是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自收到监管措施之日起,公司不得签约新客户,也不得以“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变相新增客户。
后续要求:3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验收前不得新增客户
公告明确,慧研智投陕西分公司需在整改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规行为,完成后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陕西证监局将根据报告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在验收完成前,公司不得恢复新增客户。
此外,公告指出,若公司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暂停新增客户及整改要求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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