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精准立法回应行业乱象与民生关切,为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划定清晰边界,更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阀门再次拧紧,为数字消费时代食品经营者划红线、立规矩。(据1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公众号报道)
此次《规定》的出台,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链条的关键补位,彰显了全链条监管的持续深化。从连锁餐饮的后厨规范到外卖配送的途中管控,从散装食用油的运输追溯到生产企业的源头把控,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逐步实现全场景覆盖。而直播电商作为食品销售的新兴阵地,曾因监管滞后出现资质混乱、虚假宣传、问题食品流入等乱象,成为全链条监管的薄弱环节。《规定》精准聚焦这一短板,将监管触角延伸至直播间这一新场景,把直播电商纳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既是对《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的具体落实,也让食品安全防护网在数字网络空间实现无死角覆盖,让每一个直播食品消费环节都有规可依、有责可究。
厘清责任边界是《规定》的核心要义,而平台兜底担主责的定位尤为关键。《规定》明确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大角色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实现责任全覆盖,但同时强调平台作为核心载体的主体责任。从食品准入环节的资质核验、合格证查验,到经营过程中的人员培训、实时监测、风险管控,再到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环节的快速处置、渠道公示,平台被赋予了全流程管控的义务。这一要求直击行业痛点,破解了以往“平台推诿、主播甩锅、消费者维权无门”的困境,明确平台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既要管好直播间里的“货”,也要管住直播间里的“人”,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防线和责任兜底者。
两张清单的细化设定,为直播食品经营划出了清晰红线与底线,成为《规定》的鲜明亮点。风险管控清单为经营者提供了基础行为指南,督促其主动排查资质、禁售食品、行为规范等核心风险点;13类禁售食品与10项禁播行为的清单化管理,则直击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严格禁售,到“滤镜带货”、夸大功效、混淆食品与药品的明确禁止,清单以具象化条款杜绝模糊地带,既让经营者清楚“不能做什么”,也让监管部门执法有了精准抓手。这种划红线、亮底线的监管态度,既是对违法乱象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正向引导,为行业健康发展划定了清晰轨道。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地执行,《规定》的成效最终需靠精准施策与技术赋能来实现。将于3月20日正式施行的《规定》,需要各地结合消费与市场实际制定配套工作指引,避免“一刀切”式监管。在监管手段上,需充分运用全网实时监测、AI切片分析、语音识别、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电子检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证据,这一突破为线上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唯有将技术赋能与日常抽检、精准执法相结合,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精度,才能确保《规定》落地落细,切实解决直播食品消费中的痛点难点,让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规定》的出台,既是对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完善,也是对数字消费新业态的正向引领。规矩立则方圆成,红线清则发展稳。《规定》的实施,将为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刚性制度约束,让直播电商行业迸发更为持久的活力。(徐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