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61,简称“匠心家居”)于2025年1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金管理投资概况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核心要素如下:
| 投资目的 |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
|---|---|
| 投资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资金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 投资方式 |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购买渠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不涉及风险投资品种 |
| 投资期限 |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实施方式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选择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
| 信息披露 | 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损益情况 |
审议程序与决策进展
公告显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于2025年11月28日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
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提示了本次现金管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制定了针对性控制措施:
主要投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现金管理操作是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投资收益,从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显示,本次董事会决议已作为公告附件提交,后续股东会审议安排将另行通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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