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文
今年以来,地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进程显著提速,监管层对多家银行注册资本变更的批复密集落地。宁夏黄河农商银行、青海银行、新疆银行等一批区域性金融机构,通过定向募股等方式完成增资扩股,而地方财政控股平台、省属国企等国资主体的积极入场,成为此轮增资潮中最鲜明的特征。
日前,宁夏黄河农商银行获宁夏金融监管局批复,注册资本由17.33亿元增至18.5亿元,其定向募集的6667万股新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全资控股的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持股比例达12.78%,成为该行重要战略股东。新疆银行的增资中,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斥资入股37.77亿股,以30.90%的持股比例成为核心投资方。青海银行6.48亿股的募集方案中,西部矿业集团、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等省属国企的股东资格获正式核准。
实际上,自去年以来,国资入股地方中小银行的趋势已逐步显现。去年初,汉口银行完成8.7353亿股股份发行,总股本扩容至57.01亿股,武汉城建集团、武汉金控集团等11家本地及省内国企成为法人股东。去年7月,上饶银行完成12.44亿股发行,募资总额达38.67亿元,43位法人股东均为上饶本地及江西省内市县国企,国有股占比从2024年末的54.16%跃升至约67%,国有资本在银行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
国资入股地方中小银行,其战略意义早已超越单纯的财务“输血”,这一行为兼顾区域金融稳定、实体经济发展与国企资源优化的深层战略布局,堪称多方共赢的关键举措。
其一,优化股权结构,筑牢公司治理根基。股权过度分散、股东资质参差不齐、内部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制约部分中小银行的发展。国资主体的入场,不仅提升了股权集中度与稳定性,更以规范的治理理念推动银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治理架构,终结股东内耗,为银行市场化运营奠定制度基础。
其二,深化战略协同,精准赋能地方发展。国资入股让地方中小银行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绑定更为紧密,地方政府得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信贷资源流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优势产业等战略重点领域,实现金融服务与地方发展的同频共振。
其三,强化信用背书,提升市场融资能力。在经济下行压力未减、银行净息差持续收窄的背景下,民营资本对中小银行的投资意愿相对审慎,而国资股东的加入,为银行提供了权威信用支撑。这一背书显著提振了储户、同业机构、债券投资者等市场主体的信心,有助于银行降低融资成本、稳定负债来源,为业务持续经营注入“强心剂”。
其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助力历史包袱化解。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城商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40%、13.20%,均低于商业银行15.36%的行业平均水平,资本补充需求迫切。国资注入不仅直接提升了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更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化解等方面提供资源对接与协同支持,帮助银行轻装上阵。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入股也面临多种挑战,可能会出现行政干预过度、盲目扩张导致资产质量下滑、“一股独大”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等问题。对此,必须构建“国有资本主导、多元股东制衡、市场机制运作”的新型治理体系,以制度化方式应对潜在风险。
一方面,要坚守公司治理的独立性与市场化原则。建立科学的决策制衡机制,明确国资股东的权责边界,杜绝通过人事任免、考核指标等方式干预银行日常经营;银行需坚守服务本地中小微企业的初心,深耕差异化、特色化经营,聚焦实体经济需求,避免过度倾向政府项目或“垒大户”。
另一方面,要以资本补充为契机实现“内生增长”。中小银行应抓住资本补充的窗口期,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提升特色业务竞争力与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将国资“输血”转化为自身“造血”能力,真正实现资本实力、经营质效与服务能力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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