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华保鑫诺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与未取得兼业资格的机构发生业务往来、部分费用列支与实际不符,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苑法新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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