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维权)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38,证券简称:司尔特)于2026年1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宣州检刑不诉〔2026〕8号),检察院依法认定公司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公司不起诉。
公告显示,司尔特曾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的公告》,披露公司可能涉嫌单位犯罪。2025年10月9日,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
根据《不起诉决定书》查明的事实,时任司尔特公司董事长金国清(另案处理)为套取资金进入私设“小金库”及制造销售有机肥虚假流水以骗取政府补贴,曾安排他人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与多家安徽农资公司签订虚假采购尿素合同以套取资金,相关公司同时将富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司尔特。上述行为发生在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
宣州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司尔特公司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公司不起诉。
司尔特表示,鉴于检察院已依法认定公司不构成单位犯罪并决定不起诉,公司将仅作为受害人参与“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的刑事审判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积极请求司法机关帮助公司全面追赃挽损。公司同时提示,本案如有相关进展,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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