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6 证券简称:同力天启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围场”),启源围场为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鸿源”)之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启源围场向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前进支行(以下简称“承德银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5年,借款用于承德航天天启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建设。天启鸿源将其持有的启源围场100%的股权(即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质押给承德银行,作为启源围场申请借款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鉴于被担保人启源围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启鸿源持有启源围场100%股权,通过启源围场建设运行承德航天天启风光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启源围场与承德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借款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5年,启源围场股东天启鸿源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近期天启鸿源与承德银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启源围场100%股权出质,为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承德银行非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同力天启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为启源围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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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权利质押合同》
1、出质人:北京天启鸿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质权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前进支行
3、质押财产:启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税费(包括不限于债权和质权实现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契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差旅费、通讯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质押担保主要为满足启源围场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启源围场开展生产经营,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8,910万元(担保总额包含目前生效的担保合同金额及担保合同到期但仍承担担保义务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8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8,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89%。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