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6-00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暨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与会董事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迎春、梁德权、周再利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17,770万元,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14,117.23万元,全年未超过股东会授权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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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购买原料、接受劳务、委托加工、销售材料、动力等业务。全年预计金额9,8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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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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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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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元汉麻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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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之规定,将锦丰纸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