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月25日电(记者 王美莹)当前,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的重要空间,未成年人触网率持续攀升。他们在网络空间接触的信息,极易对其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塑造产生影响。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是网络生态治理的关键环节。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划出“红线”、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清晰指引让监管有据可依
除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信息外,网络空间还存在一些界定模糊却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潜在负面影响的“灰色地带”信息。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教授苑宁宁指出:“此前,对此类信息缺乏明确的分类标准,导致管理难度较大。”
“《办法》对这类信息进行了系统性界定与科学分类,为平台和内容生产者提供了清晰指引,使监管有据可依。”苑宁宁表示,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体系向精细化迈出了关键一步。
《办法》将相关网络信息系统梳理为四大类:一是可能引发或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行为的信息,如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内容;二是可能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如宣扬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的内容;三是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信息,如利用未成年人形象摆拍演绎不良剧情;四是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对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方面,列举了漠视生命、炫富拜金、畸形审美等具体情形,还回应了关于“网红儿童”的问题争议,填补了规则的空白。
在明确分类的基础上,《办法》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协同,将“防范抵制”与“显著提示”确立为核心治理手段。“这并非简单删除,而是体现了精细化、引导性的治理思路。在保障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了风险警示。”苑宁宁认为,这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的信息鉴别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实现了从“单一围堵”到“疏堵结合”的治理演进。
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办法》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要求保护措施聚焦于内容分发的关键环节。“《办法》明确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等醒目位置和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苑宁宁举例说,这一规定直指当前算法推荐模式,旨在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的被动接触风险。
同时,《办法》要求提供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服务的平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防范技术滥用风险。此外,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产品或服务,严格禁止呈现基于算法的内容信息,确保专属空间纯净。苑宁宁认为:“这些条款将平台责任从原则要求具体化为全链条操作规范,推动平台企业从被动处理向主动防控转型。”
苑宁宁建议,平台应以《办法》为基准,细化审核标准,加强技术投入优化识别算法,完成产品功能改造,确保显著提示有效展现。同时,应积极建设适合各年龄段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专属内容生态,实现从“被动拦截”到“主动供给”的升级。
“监管部门可依法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细化执法标准,特别是在认定提示有效性、审核环节管控是否到位等方面提供明确指引,从而压实平台责任。”苑宁宁说。
为新型风险预留更新空间
面对技术快速迭代,《办法》展现出前瞻性与灵活性的特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强调,《办法》的分类标准建立在多年来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同时也为新型风险预留了动态更新的空间。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着眼网络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出防范要求。
刘晓春分析道,各类条款中多次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可能影响”的表述,为应对新型网络风险留下“接口”;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智能体工具等技术和场景的发展,未来可能出现新的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形态,《办法》可基于实践新增分类、细化标准,始终保持对网络风险的前瞻性应对。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6日 03版)
[ 责编:任子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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