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裴辰瑜)近日,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会同黄河水利委员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签订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地区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通过构建“跨区划检察+流域执法”协同治理模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陕北高原地区是黄河干流的流经地,分布着多条黄河重要支流,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实施地。《意见》聚焦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水资源监管、河湖管理等领域,强化信息共享与联合督办,提升治理效能。同时共建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联合宣传,通过整合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合力。
《意见》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发现适宜由跨区划检察机关监督的线索,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线索,依法移送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同时,签约三方明确在职权范围内为对方提供调查取证、专业技术咨询等支持,并建立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联合行动、案情通报等常态化机制,合力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共护黄河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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