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发布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及2025年人民法院有效解决执行难典型案例。
在2025年执行工作核心质效中,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超过60%,达到61.01%,同比增长2.7%。在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的情况下,执行到位率超过50%,达到50.59%,执行完毕率近40%,为39.29%,近三年均增长了近8%。执行到位金额达到约2.2万亿元,连续三年超过2万亿元。执行工作正着力向人民群众所期待的“执行不难”有力迈进。
其中一案例提到,杜某与张某、李某(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张某、李某共同偿还杜某借款本金2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密山市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因张某未按约定履行协议,密山市法院恢复执行,仅查询、扣划到1.3万元存款。因长期找不到张某,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将该案件指令至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执行。鸡冠区法院通过全方位排查,发现张某有预谋、有步骤地实施转移、隐匿财产行为。张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将其承包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邹某,并通过收取现金、使用他人银行卡、指定其他债权人代为收款等方式,分多笔收取、隐藏、转移转让款85万元;将其所有但登记在他人名下的牵引车出售,并使用亲属李某某银行卡收取11.5万元;在吉林省长春市经营麻辣烫店,以其亲属李某某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时通过使用李某某账号收款的方式隐藏经营所得,每月经营收入逾万元。其间,面对杜某家人急需用钱治病讨要欠款、法院强制执行催告,张某始终藏匿行踪、转移财产。
鸡冠区法院经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相应刑罚。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