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根据新规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占2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凸显了独立监督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该委员会的核心职责包括制定并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绩效评价,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规程明确了决策程序,要求人力资源等部门提供相关经营及绩效资料作为决策依据。在议事规则方面,委员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且相关议题当事人需回避。董事会若未完全采纳委员会的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此次工作规程的修订,标志着上海现代制药在优化内部治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促进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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