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 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印发《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平台:产品或服务专门面向未成年人,注册用户超1000万或月活超100万;产品或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注册用户超1000万或月活未成年人超100万。当前,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6亿,网络成为他们学习、社交、娱乐的重要空间,但也存在算法沉迷、不良信息渗透、隐私泄露等问题。《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入“精准治理”新阶段,不仅在于“认定”,更为后续监管提供“导航图”,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学校需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家长应参与“数字监护”;可借鉴“吹哨人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杜绝逃避责任。如此,才能为未成年网民筑起数字防线,助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