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天运通(02482)发布公告,联交所已确认龙科(龙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的规定,具备担任本公司公司秘书的资格。同时,袁颕欣(袁女士)已辞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的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龙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秘书,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
冉丽桥女士接替袁女士担任本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 年3月3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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