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成
近日,某地维修工李某在更换空调冷凝水管道时,为图省事未按规范将剪断的废弃水管放回楼道内,而是随手将其从27楼抛出,最终重重砸落在距行人通道仅10厘米处。虽然并未造成人身伤害,但李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最终为“图省事”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李某的行为并非个例。从建筑施工工地随意抛掷的废弃砖块、钢筋头,到装修现场不慎掉落的铁锤扳手、玻璃碎渣,再到部分高空作业人员随意丢弃的废旧构件,这类漠视公共安全的违规高空作业行为屡禁不止。
高空抛物将个人便利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轻则损毁财物,重则危及生命,其危险性不言而喻。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增设了高空抛物罪,明确将此类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彰显了立法对“头顶上的安全”的严格保护。
但现实生活中,此类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并未因入刑而彻底禁绝。深究根源,一方面是部分从业者缺乏安全风险意识,未严守操作规范;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缺位,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同时也存在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排查不够精准等问题。尤其要警醒的是,高空作业者以专业身份履职,本应承担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其蓄意违规既是对职业操守的背弃,更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
高空作业从来没有捷径可走,唯有同时系紧物理安全绳与“法律安全绳”,才能真正守护好城市“头顶上的安全”。一方面,高空作业者作为直接责任主体,必须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范与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严格依照高空作业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摒弃图省事的侥幸心理,守住安全底线。另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需强化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行业制度规范,通过常态化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司法机关也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走进从业企业,及时提升相关人员对高空抛物的法治认知度。同时也要精准适用法律,做到依法办案、罚当其罪,用司法正义向社会传递“高空抛物必追责”的强烈信号,引导从业者敬畏法律、严守规范。此外,还需强化社会协同监督,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反映违规行为,构建“人人监督、人人防抛”的社会治理氛围。
高空之上,每一次操作都关乎生命财产安全;法律之下,每一次违规都将得到应有的惩罚。此案例给所有高空从业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唯有坚守自身责任,才能在完成作业任务的同时守护好自身与他人的权益,不给城市公共安全增添隐患。(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