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以来,A股市场出现了一轮罕见的上市公司定增方案集中调整潮。据财联社记者统计,截至6月8日,已有*ST八钢、金煤科技、吉峰科技、国际实业、望变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统一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这意味着这些公司从原先的锁价发行模式,全面切换为更贴近发行期二级市场股价的市场化定价模式。这一集体行动并非偶然,而是当前再融资监管导向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集中体现,标志着A股定增市场正在从“锁价套利时代”加速向“价值投资时代”转型。
事件全景:一场步调一致的定增方案调整
本次定增方案调整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特征,所有公司的核心改动完全相同,且调整时间高度集中在5月底至6月初。
以望变电气为例,公司于6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将定价基准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固定的15.39元/股改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也由固定的1949.3177万股调整为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的浮动区间。其他公司的调整内容如出一辙:吉峰科技原方案为新实控人安徽澜石以5.66元/股的固定价格全额认购6.11亿元募资,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改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发行数量根据最终价格确定;国际实业、*ST八钢、金煤科技同样取消了固定发行价格,采用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公司在公告中均未提及监管要求,而是以“优化发行方案”“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发行效率”等理由进行解释。但市场普遍认为,这种高度同步的调整背后,是交易所通过窗口指导方式对锁价定增进行的规范和引导。
现行规则:2023年注册制改革确立的定增定价框架
要理解本次调整的意义,首先需要明确A股定增定价机制的现行最新规则。根据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第五十七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默认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只有当发行对象属于三类特定情形之一时,定价基准日才可以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这三类情形分别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026年4月1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6〕6号),对战略投资者制度进行了重大修订。新规明确将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纳入战略投资者范畴,同时规定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并需要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性资源或者显著改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上市公司需要在年报中披露战略资源导入和整合的落实情况和效果。
这一规则设计的初衷是,对于能够为上市公司带来长期战略价值的特定投资者,允许其通过提前锁价的方式获得一定的价格折扣,作为其长期持股和战略赋能的补偿。
然而在实践中,这一制度空间逐渐被异化为套利工具。从董事会预案披露到正式发行通常需要6-12个月时间,期间二级市场股价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如果股价大幅上涨,认购方能够以远低于市价的成本获得股份,锁定期满后即可套现获利;如果股价大幅下跌,则可能出现认购方弃购导致发行失败的情况。特别是在实控人全额认购、募资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前锁价容易被市场质疑为大股东低价增持、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手段。部分上市公司还会在预案披露前打压股价,在发行前拉升股价,导致股价异常波动,扰乱市场秩序。
监管转向:从“制度允许”到“实操从严”的逻辑演变
本次多家公司集体调整定增方案,并非因为法律法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是监管部门在实操层面大幅收紧了锁价定增的审核标准。
据多位市场人士透露,近期交易所通过窗口指导方式,对三类定增方案进行重点管控:一是实控人或其关联方全额包揽认购;二是采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提前锁价;三是募集资金10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这一监管转向有着清晰的政策脉络。2026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强调要“优化再融资审核注册机制”“引导资金精准流向实体经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月12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全国两会经济主题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将完善锁价定增机制,加强全流程监管,严惩“忽悠式”再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管部门的核心逻辑非常明确:通过推行发行期首日定价,使发行价格更贴近发行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从机制上消除跨期套利的可能性;重点监管实控人低价认购、纯补流等容易引发利益输送的情形,确保再融资资金真正用于主营业务发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定增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防止大股东利用制度优势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市场影响:定增生态的深刻变革与各方行为重塑
本次定价机制的实质性转向,将对A股定增市场产生深远影响,首先是重塑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无法再提前锁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融资规模将随市场波动而变化,融资确定性有所下降。同时,失去了低价吸引投资者的优势,需要依靠公司自身的投资价值来获得投资者认可,发行难度有所增加。这也倒逼上市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更加充分地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以获得市场的信任。
对于投资者而言,定增市场的投资逻辑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定增市场将从“赚价差”转向“赚成长”,投资者需要更加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投资价值,套利机会大幅减少。发行价格更贴近市价,投资者获得的折扣空间缩小,但同时也降低了破发风险,投资风险与收益更加匹配。这对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化要求也进一步提高,需要具备更强的投研能力和定价能力,能够准确判断公司的内在价值。
对于整个定增市场生态而言,本次调整将推动市场向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部分原本计划通过锁价定增融资的公司可能会推迟或取消融资计划,定增规模可能短期收缩。但资金将更多地流向真正有发展潜力、能够创造价值的优质企业,资金流向更加合理。短期套利资金将逐渐退出市场,专注于长期价值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将成为市场主力,长期资本占比提升。
未来趋势:再融资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本次多家公司集体调整定增方案,只是A股再融资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缩影。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沿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再融资制度。
战略投资者制度将进一步规范,明确战略投资者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战略投资与财务投资,防止战略投资者制度被滥用;审核标准将更加透明统一,将窗口指导的内容逐步转化为明确的审核标准,提高审核的可预期性;全过程监管将持续加强,从预案披露、发行审核到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全链条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将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赔偿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定增市场的核心功能是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壮大,最终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本次定价机制的调整,本质上是让定增市场回归其本源功能,摆脱投机套利的属性,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与其试图利用制度漏洞进行套利,不如专注于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只有具备真实投资价值的公司,才能在市场化定价的环境下顺利获得融资支持。
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转变投资理念,从追逐短期价差转向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只有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才能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只有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A股定增市场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资本市场的繁荣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