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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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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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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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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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致行动人英诚贸易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号码:38665769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玲珑轮胎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5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3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近日,公司收到玲珑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5月21日至6月9日期间,玲珑集团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5,756,5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0.39%,累计增持金额约6,962万元,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61%增至5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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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4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玲珑轮胎
股票代码:601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5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5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一)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FLAT/RM A 12/F,ZJ 300,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 HK
通讯地址:FLAT/RM A 12/F,ZJ 300,300 LOCKHART ROAD,WAN CHAI HK
(二)王希成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6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增持)
签署日期:2026年6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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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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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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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英诚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香港注册设立的公司,王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英诚贸易有限公司及王希成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玲珑轮胎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而增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5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3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本次增持工作。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其他持股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6年6月9日
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增持专项再贷款)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6年5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3亿元(含)。
本次权益变动前,玲珑集团持有公司596,644,1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77%; 玲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英诚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王希成持有公司1,12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玲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99,169,9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61%。
本次权益变动后,玲珑集团持有公司602,400,6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16%; 玲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英诚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王希成持有公司1,12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玲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04,926,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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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玲珑集团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7,9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42%。除上述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王希成、王锋、王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2026年6月1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注册证书、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询。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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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英诚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王希成、王锋、王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王希成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