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O上市实务)
(2)发出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及真实性核查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6,420.71万元、11,299.84万元、12,712.32万元,主要为寄售模式下未定价或未领用的产品。
②截至2026年2月末,发行人各期末尚未结转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445.67万元、2,507.76万元、12,222.69万元,其中2024年末发出商品尚未结转的比例为22.19%。
③中介机构主要采用监盘、细节测试、函证等程序核查发出商品真实性,其中2025年末监盘比例为2.18%,各期细节测试核查覆盖比例32.17%、42.59%、32.73%。
请发行人:①说明对芜湖德菲图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存在寄售与非寄售模式,且2025年末两种模式下均存在大额发出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②列示截至目前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库龄结构及跌价计提情况,说明2024年末发出商品截至2026年2月末仍存在较大金额未结转的原因,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说明对芜湖德菲图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存在寄售与非寄售模式,且2025年末两种模式下均存在大额发出商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末德菲图汽车寄售与非寄售模式下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714.65万元、879.03万元,占期末发出商品金额比例分别为5.62%、6.91%,寄售模式下的发出商品均为主营业务收入对应的催化器总成、消声器分总成等排气系统零部件,以客户挂网结算数据作为销售收入确认依据;非寄售模式下发出商品均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模具销售收入,根据模具销售合同需以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并取得客户PSW(零件提交保证书)作为销售收入确认依据,2025年末公司向德菲图汽车销售的已发货模具尚未取得PSW。
综上公司对德菲图汽车同时存在寄售与非寄售模式且2025年末同时存在大额发出商品系销售排气系统零部件与模具产生,具有合理性。
(二)列示截至目前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库龄结构及跌价计提情况,说明2024年末发出商品截至2026年2月末仍存在较大金额未结转的原因,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列示截至目前各期末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后1年以内结转 | 其中:期后0-3个月结转 | 期后4-6个月结转 | 期后7-9个月结转 | 期后10-12个月结转 | |||||
金额 | 比例 | |||||||||
2025年末 | 6,990.26 | 54.99 | 6,751.04 | 53.11 | 239.22 | 1.88 | - | |||
2024年末 | 10,148.78 | 89.81 | 8,006.77 | 70.86 | 1,345.83 | 11.91 | 372.32 | 3.29 | 423.86 | 3.75 |
2023年末 | 5,960.04 | 92.83 | 3,661.11 | 57.02 | 1,350.58 | 21.03 | 854.35 | 13.31 | 94.01 | 1.46 |
(续上表)
项目 | 期后1-2年结转 | 期后2-3年结转 | 尚未结转 | |||
金额 | 比例 | |||||
2025年末 | - | 5,722.06 | 45.01 | |||
2024年末 | 64.54 | 0.57 | - | 1,086.52 | 9.62 | |
2023年末 | 116.60 | 1.82 | 0.86 | 0.01 | 343.21 | 5.35 |
注:期后结转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
截至目前,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54.99%、90.38%、94.65%,2025年末发出商品因只统计了2026年1-5月数据,故结转比例相对较低;2024年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良好;2023年末发出商品中只存在少量尚未结转的情况,不存在长期大额未结转的情形。
2、列示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库龄结构及跌价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库龄结构及跌价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库龄 |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 |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占比 | 跌价准备金额 | 计提比例 |
2025年末 | 1年以内 | 11,539.05 | 90.77 | 345.07 | 3.00 |
1-2年 | 822.20 | 6.46 | 31.88 | 3.88 | |
2年以上 | 351.07 | 2.76 | 351.07 | 100.00 | |
合计 | 12,712.32 | 100.00 | 728.02 | 5.73 | |
2024年末 | 1年以内 | 10,832.41 | 95.86 | 161.99 | 1.50 |
1-2年 | 231.81 | 2.05 | 9.16 | 3.95 | |
2年以上 | 235.62 | 2.09 | 235.62 | 100.00 | |
合计 | 11,299.84 | 100.00 | 406.77 | 3.60 | |
2023年末 | 1年以内 | 5,604.08 | 87.28 | 137.13 | 2.45 |
1-2年 | 624.86 | 9.73 | 60.55 | 9.69 | |
2年以上 | 191.77 | 2.99 | 191.77 | 100.00 | |
合计 | 6,420.71 | 100.00 | 389.45 | 6.07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周转情况良好,库龄在1年以上的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816.63万元、467.43万元和1,173.27万元,占比分别为12.72%、4.14%、9.23%,总体规模较小。
3、说明2024年末发出商品截至2026年2月末仍存在较大金额未结转的原因,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的产品跟随客户整车的升级换代以及自身的研发推进而推陈出新,基本为非标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项目对应的不同零部件产品销售价格差异较大,会经过较长时间的谈判才能确定,或者不同零部件产品需要在客户生产线上使用并最终验收才能结算,故发出商品从送到客户处到销售价格核定或客户生产线验收可以纳入结算范围通常需要6个月左右。
截至2026年5月12日,发行人2024年末仍未结转的发出商品金额为1,086.52万元,占发出商品余额的9.62%,主要是新产品未定价或客户生产线尚未验收导致,主要涉及奇瑞汽车、吉利汽车、上汽集团三大客户,其中,未结算的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由上表可见,2024年末尚未结算的发出商品主要是因为客户更改技术要求或者项目总体进度原因导致的未定价或未验收,发行人正持续跟客户进行谈判,尽快确定销售价格并结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发行人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已结转的生产成本余额,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发出商品分类估计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历史经验与行业惯例认为库龄在2年以内的发出商品随着期后结算将具备一定的价值可回收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按照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发出商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认为库龄在2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通常可变现净值极低,按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26年5月12日,2024年未结转的发出商品在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325.37万元,计提比例为29.95%,若截至到2026年末仍未结转的话将会考虑按1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标准计提跌价,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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