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生态观是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民生福祉,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程,更是检验司法队伍政治忠诚、责任担当与工作成色的重要标尺。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典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为新时代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提供了更加系统、权威的法治遵循。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法治负责的态度,带头准确实施、发挥引领作用”。当前,正值法典落地施行的筹备关键期与能力淬炼期,我们必须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深学笃行法典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坚守为民初心,涵养久久为功的政绩定力。生态环境法典第四条明确规定,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始终站在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决摒弃重办案数量、轻治理质量,重惩戒惩处、轻修复治理,重短期成效、轻长远发展的片面思维。坚持以群众现实需求为导向,聚焦辖区情况,如固体废物防治、矿产资源开发、耕地林地保护、噪声污染治理等突出民生问题,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专项治理。依法严惩非法排污、盗采矿产、非法占地、非法狩猎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妥善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公益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精准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履职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持续共享生态治理的法治成果。
对标法典新规,构建专业精准的环资审判体系。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为此,我们要前瞻布局、主动谋划,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落地落实。通过市域生态司法精准布局、分区治理,有效破解传统审判中管辖分散、裁判尺度不一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例如,石家庄中院依托井陉县人民法院、栾城区人民法院两个环境资源人民法庭实现精准分工、分片履职。井陉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重点聚焦辖区西部太行山区,全力保障山体生态修复、矿产资源整治、森林植被养护;栾城区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重点覆盖辖区东部平原流域,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企业排污管控。
创新修复路径,做实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加强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生态恢复性司法的核心理念是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生态功能。在审前应加强源头预防,针对案件反映的生态环境监管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完善治理体系;审中坚持罚金、违法所得、生态修复资金“三金齐全”,刚性压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主体责任,避免“罚而不履、损而不修”;判后及时向监督修复环节延伸,常态化核查修复进度、核验治理成效,防止“纸面整改、空判空罚”。石家庄中院结合辖区生态环境治理实际,总结提炼出“两头延伸、三金齐全、不修不缓”的特色审判工作法。例如,依托太行山绵蔓河黑鹳司法保护基地,扎实开展珍稀物种守护、湿地生态修复、生态法治宣传等工作,以“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实际成效,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从末端惩戒向源头防控、系统修复全面转变。
深化府院联动,构建全域共治的保护格局。生态环境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生态环境具有整体性、系统性与跨区域性,治理绝非单一部门、单一领域能够完成,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凝聚治理合力。我们要深度融入市域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牵头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多元解纷、联合巡查、协同修复、成果互认等工作制度,畅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渠道,形成行政执法靠前监管、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闭环治理体系。同时,主动融入京津冀生态司法协作格局。例如,石家庄中院聚焦滹沱河跨行政区域治理、太行山连片生态保护等重点任务,健全跨区域联动协同机制,打破地域治理壁垒,共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创新普法载体,凝聚全民环保法治共识。生态环境法典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素养。”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是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深入人心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健全府院联动普法机制,联合市司法局等部门推进巡回宣传、精准送法、阵地建设,同步培育普法队伍,面向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与风险提示,从源头守住生态环境法治防线。坚持以案释法,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案件庭审“搬到”乡村与案发地,以巡回审判现场说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普法发布会,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创新宣传载体,打造特色普法专栏,制作短视频、漫画等通俗易懂的作品进行线上传播,全面推广“码上普法”,实现法律知识随手可学。例如,石家庄中院依托太行山绵蔓河黑鹳司法保护基地打造沉浸式普法平台,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护绿巡河、主题宣讲等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乡村、企业、社区,持续提升全民环保法治意识,以常态化普法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
立足法治新起点,扛起护航绿色发展的司法使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新任务、更严要求。我们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抓实法典施行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典专题研学、典型案例研讨,梳理审判流程,统一裁判尺度,全方位补齐司法适配短板,锻造专业化审判队伍。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做实长远潜绩,以“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做强实干显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现代化水平,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省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美丽河北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
刘光辉(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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