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喻(维权),证券代码:300205)于2026年6月29日公告称,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闫春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2号)。闫春雨因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350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ST天喻及闫春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经过调查,湖北监管局查明闫春雨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重大担保,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违法事实及处罚细节
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ST天喻与关联方深圳市锦瑞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瑞通”)发生模块产品交易合计18,762.58万元,其中2023年交易金额达15,967.74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比例超过10%,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该关联交易。
同时,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闫春雨通过截留锦瑞通应付货款及指使公司并表范围内合伙企业划转资金等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037万元,期末余额11,657万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6.75%和7.83%。上述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归还。
重大担保未披露
2024年4月,*ST天喻未经合规程序,先后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湖州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提供合计2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闫春雨个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该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0%,但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4年年度报告才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处罚决定
湖北监管局认定,闫春雨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知悉并组织、指使上述违法行为,未及时组织信息披露,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闫春雨给予警告,并处以13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闫春雨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ST天喻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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