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征信、反洗钱管理有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合计处118.78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19.80元。王某燕(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对该行违反金融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银罚决字〔2026〕13号 | 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货币金银、征信、反洗钱管理有关规定。 | 给予警告,合计处118.78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19.80元。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 2026年6月25日 | 3年 | 2029年7月2日公示期届满 |
| 2 | 王某燕,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 广东银罚决字〔2026〕14号 | 对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金融科技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 处罚款2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 2026年6月25日 | 3年 | 2029年7月2日公示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