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老伴儿昏迷无法人脸识别,我又不知道银行卡密码,取不出钱救人啊!”眼瞅着重症监护室里昏迷的老伴儿和每日上万元的治疗金额,张阿姨急得直哭。为救老人,近日一个“临时法庭”在重症监护室外设立了。
家住延庆区的刘老先生突发疾病,陷入深度昏迷,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救治。老伴儿张阿姨向延庆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担任监护人,以便代为处理银行业务。承办法官郑东梅查阅卷宗后,与张阿姨取得联系。“我老伴儿在ICU里已经躺了一个多星期,医生说后续治疗还需要很长时间,每天都要花费上万元。我们攒了一辈子的积蓄都在他名下的银行卡里。”张阿姨哽咽着说,“我不知道银行卡密码,我找过银行,更改密码需要本人人脸识别验证,但他现在处于昏迷状态,没法眨眼。存款取不出来,我们等不起啊!”
按照常规,这类案件须走司法鉴定程序。但司法鉴定从委托到出具报告得一两个月,这对刘老先生来说可能意味着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一条生命可能因为“等不起”而消逝。郑东梅安抚了老人的情绪,与医院沟通巡回审判事宜。在院方配合下,庭审当天,郑东梅带领审判团队先到重症监护室看望了刘老先生。主治医生告知,目前刘老先生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毫无反应。医生的诊断意见,为认定刘老先生无民事行为能力提供了关键的医学依据。
随后,郑东梅来到病区办公室,将这里改造成一个临时“法庭”。“张阿姨,您请坐。今天咱们在这里开庭,您别紧张,如实陈述情况就行。”庭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刘老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张某为刘老先生的监护人。”在判决书中,法官详述了去医院实地查看、向医生核实病情的过程。郑东梅表示,即便是一场“特殊”的庭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也绝不能打折扣。
“张阿姨,后续治疗还有很长的路,这是救命钱,每一笔支出都要记清楚。您作为监护人,要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好刘老先生的合法权益。”她最后仔细地叮嘱张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