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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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宁广靖)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天津海事局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十项措施(2026版)》。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天津海事局紧扣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主动对接港产城融合发展、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部署,立足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主责主业,推出升级版十项措施,从多个维度持续优化服务供给,以高水平海事服务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
在增强港口运营效能方面,天津海事局加快建设天津水上交通协同智管中心,实现交通组织与港口生产“统一调度、统一编组、统一指挥”,带动港口生产效率提升超5%。推出“即离即靠”“港内直移”“航道软扩能”等举措,主航道峰值通过能力提升50%以上。同时研发运行船舶航行计划智能编排系统,实现航行计划变更率由27%下降至9%以下。
在提升海事服务能力方面,天津海事局实施环渤海自贸试验区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实现9项高频海事业务“就近办”“舒心办”。推行船舶转籍“带押过户”与“不停航”并联办理,推进“海事信用+航运金融”应用,压缩船舶登记业务办理时间70%以上,显著提升船舶资产流动性。
在服务双循环发展格局方面,天津海事局开辟新能源汽车运输绿色通道,实施申报“即申即审”、水水中转“一箱到底”、陆水中转“抵港直装”等便利化举措,助力天津港打造新能源汽车主要出海口,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天津海事局研发运行船舶污染风险智能化动态防控平台,实现船舶进出港“风险状态秒级识别、风险监测瞬时预警、风险防控一船一策”全流程智能管控。健全船舶使用岸电监管服务标准体系,推动船舶岸电应用尽用全覆盖。
此外,随着北方首个国家级船员评估中心启用和“北方船员就业服务平台”上线,天津海事局将继续筑牢船员服务根基,优化“海事调解+专业仲裁”融合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仲裁制度创新,助力现代航运业发展。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以更高水平的安全监管和更高品质的海事服务,持续推动港产城融合向纵深发展,为天津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港口、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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