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本报记者 程 晖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曾对“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作出部署,7月8日,民政部发布《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同日,民政部召开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指引》的相关情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孙文灿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在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民政部制定了《指引》,主要目的是细化实化落实举措,为各地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供指导,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利用、供需适配。
《指引》明确,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示范、资源整合的核心作用;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聚焦专业服务和资源链接,具备专业照护、服务转介、探访关爱等功能;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文娱休闲、短期托养、助餐服务等功能。
孙文灿表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是简单的层级叠加,而是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系统连续、全域覆盖的有机整体,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三个层级,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构建起覆盖城乡、贯穿居家、社区、机构的全链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让老年人就近享受到便捷、优质、专业的养老服务。
第一个层级,是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它是整个三级网络的“大脑”和“中枢”。平台突出强调“功能”而非机构本身,重在整合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各类资源,联动省级、市级优质养老资源下沉,具备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援、资源协调、数据归集、为老服务等多种功能,推动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第二个层级,是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它是三级网络的“主干”和“桥梁”,一方面聚焦专业服务和资源链接,具备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探访关爱、家庭支持、拓展服务等多种功能;另一方面,接受县级平台的指导,联动村(社区)站点,破解乡镇(街道)专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服务不均的问题。
在设置上,结合行政区划、老年人口分布、服务需求等因素,依托现有优质养老机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改扩建而成,一个中心可以覆盖多个乡镇(街道),实现服务资源的纵向贯通和横向协同。
第三个层级,是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它是三级网络的“终端”和“触手”,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转介服务、文娱休闲、短期托养、助餐服务、探访关爱等功能,一方面精准摸排、了解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就近就便提供“家门口”的服务。
孙文灿指出,从全国层面来看,各地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方面已开展积极探索。截至2025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数量已达39.6万个,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7.5%。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约30%具备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功能,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邻里互助点和农村幸福院等设施不断增多,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逐步培育壮大,各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全面总结各地打破资源分割、革除机制障碍、强化系统集成、促进供需适配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成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孙文灿说,民政部将锚定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的既定工作目标,加快构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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