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泛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违法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自治区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8部门联合启动为期三年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征集违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酸、废碱等)、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产品及消费品。
二、时间安排
2025年至2027年底。
三、严厉惩处
对非法产废、运输、倾倒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托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斩断利益链条。
四、有奖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违法线索(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查明属实将按照《通辽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举报电话:047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公安局)。
来信来访地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或各旗县分局。
举报需尽量提供时间、地点、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五、法律责任
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依法严惩;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举报的,依法追责。
特此通告。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通辽市公安局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通辽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24日
编辑/孙枫 校对/李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