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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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均已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瑞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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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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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杨瑞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丽琛 何佳玥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