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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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总计1,400万份/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32,303,043股的3.24%。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920.0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首次授予权益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9%,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权益(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0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等相关文件。
2026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除王欢先生、饶聪超先生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万股外,同意公司以2026年2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1,060.00万股(份),其中限制性股票140.00万股,授予价格为7.29元/股;股票期权920.00万份,行权价格为14.58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等相关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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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3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等相关文件。
在确定本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权益。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8)中的内容一致。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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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锁/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锁/行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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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8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44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8月5日止,贵公司本次股票激励实际由2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600,000股,每股7.173元,实际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4,303,8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00,0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03,800.00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权益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无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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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予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后的公司股本变动未导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及5%的整数倍,或者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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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