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2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调整,核心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表述优化,同时新增董事会秘书履职合规要求相关条款,其余原有章程内容保持不变,后续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将根据本次修订内容同步完成对应调整,最终变更结果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本次博腾股份披露的具体章程修订细节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442,176 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664,557 元。 |
| 第二十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43,442,176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36,664,557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第一百五十二条 | 无对应条款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从修订内容来看,本次注册资本调整后,博腾股份注册资本从原有的约5.43亿元下调至约5.37亿元,对应总股本规模也同步匹配调整至536,664,55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同时本次新增的第一百五十二条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核心履职范畴,同时对其合规履职的适用规则作出清晰界定,将上位法律法规、上市地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共同纳入履职约束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制度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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