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五年员工仅赔2万元##公司为劝退员工要求每天打卡4次#8月19日,广东陈先生反映,自己入职公司5年,今年6月,公司以项目收缩为由要求其退项,并提出2万元慰问金劝其主动离职。若不接受,公司则安排其待岗,并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薪。随后,公司在距离陈先生住处约50公里处租下一间共享办公室作为工位,面积仅四五平方米,没有空调和通风设施,暴晒后又闷又热,员工还需每天打卡4次并全程接受监控。陈先生和多名同事拒绝前往。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需具备合理性,将员工工位搬至50公里外且劳动条件明显不合理,可能涉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