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祖明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吴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该行为违反了海事通信秩序管理的相关要求,涉事当事人已被依法处以相应罚款。
本次处罚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及海上无线电通信值守的相关人员敲响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王祖明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63-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5*******2511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吴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被处罚人为王祖明,其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12000663-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5*******2511,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吴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此类公示,进一步强化海上通信秩序的合规引导,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通信值守要求,保障海上航行作业的通信链路安全畅通。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祖明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祖明,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果塘路139号清河世家4幢14号1-2。
事件点评
本次吴淞海事局对涉事个人作出1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要求的常规监管动作,警示涉事岗位人员严守海事通信值守规范,避免无关内容占用安全通信频道,切实保障海上航行通信链路畅通,对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具备明确的合规指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