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市瑞业数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业数金私募”)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未在中基协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等情形。卢强自2015年7月起负责公司经营决策,领导、实施了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个人从事资金募集活动等违规行为。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瑞业数金私募、卢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