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横县南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黄平东因船舶配员不符合安全要求被百色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相关主体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广西横县南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黄平东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10201000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1*******001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8 |
| 作出处罚机关 | 百色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明确,被处罚主体为广西横县南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与自然人黄平东,违法事由为涉事船舶实际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定额标准,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02010007-1-1,处罚执行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1*******0018,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百色海事局。
事件点评
此次广西横县南通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因船舶配员不达标被百色海事局处以1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领域的常规合规警示事项。该处罚严格依照现行内河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作出,虽涉及金额较低,但直接指向航运运营核心的安全管理环节,提醒企业需严格对照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齐船员,规避后续可能出现的更高额度处罚及航行安全隐患,保障日常航运运营合规有序。